银博馆│文物征集公告
通江银耳博物馆文物征集公告
文物承载灿烂文明,传承历史文化,维系民族精神,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,为进一步充实馆藏,为丰富藏品类型形态,我馆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文物藏品,特此公告如下:
(一)反映近代以来通江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代表性物件;
(二)反映近代以来通江重大历史事件、重要人物和爱国人士先进事迹的实物与资料;
(三)反映近代以来通江重大生产建设成就的各类实物与资料;
(四)反映各个时期与通江银耳文化相关的重要实物和史料;
(五)各个历史时期流通的货币。
(一)实物类
1、革命斗争活动使用的通讯器材、地图、印章、证件、传单、标语、医护用 品、军装、旗帜、袖标、战利品、慰问品、交通运输工具等;
2、涉及重要历史事件的通知、指示、布告、宣言、命令、会议记录、简报、文件、电报、调查报告等;
3、反映革命斗争和社会生产成就的奖状、奖章、徽章、纪念章、证书、立功证明等;
4、重要党史人物、革命烈士、老红军、劳动模范、知名人士使用的文具、工具、证件、印章、服饰、箱包及其著作、书信、日记、手稿等;
5、反映社会生活和建设成就的典型器物、用具、票据、证券、设备、模型、知名商品、商标、手工制品、艺术产品等;
6、与通江银耳文化相关的各类代表性实物(如器物、生产工具、艺术作品等)。
(二)资料类
1、有关重要事件和历史人物的报纸、刊物、图书、档案、记录,反映某一单位或系统创业、发展历史文献资料的摘抄和复印件等;
2、有关革命活动和重大历史事件的墨迹、民谣、诗词歌赋等;
3、重大活动、重大决策、重要事件的当事人、见证人、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、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等;
4、描绘重要事件、革命烈士、重要人士的代表性书法、绘画艺术作品等;
5、与通江银耳文化相关的大事件资料。
(三)音像类
各类有重要价值的照片、录像及录音文件等。
(一)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博物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进行。
(二)以移交、捐赠、征购三种方式为主。
(三)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,将为捐赠文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,并以适当方式予以铭记和奖励。
(一)邮箱:330911580@qq.com
(二)地址:通江县诺江镇高明新区银耳路160号
(三)联系人:李卓、向冬梅
(四)联系电话:0827--7224556
18090441132/13419463198
(一)所提供的革命文物、历史文物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,保存状况较好。
(二)提供者要出具该物品的详细信息,包括:名称、来源、年代(生产年代或使用年份)和提供者姓名、职业、身份证号、联系方式、通讯地址等信息。
(三)所提供的革命文物、历史文物必须权属明晰,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,不得违反法律法规。若发生经济纠纷等情况,我馆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(四)所有捐赠的革命文物、历史文物由我馆永久保存,所有权归通江银耳博物馆。
(五)如有未尽事宜,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通江银耳博物馆。
通江银耳博物馆
2022年2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