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江银耳博物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章程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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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江银耳博物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章程公示

一、宗旨

“博物馆之友”是为支持、帮助和赞助通江银耳博物馆而建立的热心公益事业组织。“通江银耳博物馆之友”组织的任务在于联系群众,向社会推介通江银耳博物馆的展览并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及要求:了解社会动态和文物展览信息,帮助通江银耳博物馆开展业务工作,增强通江银耳博物馆的社会基础。利用社会力量办馆,使更多人走进博物馆,更好的发展博物馆事业。

二、入会条件

凡热心博物馆事业,支持、帮助博物馆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请,经审核通过后成为“博物馆之友"会员。

三、会员权利:

1、获取最新展览资讯及活动预告;

2、优先参加我馆举办的公众讲座;

3、优先参加我馆举办的教有活动:

4、协助博物馆开展文物调查和文物征集工作。

四、会员义务:

1自觉遵守博物馆的相关规章制度。

2、全年参加博物馆相关会员活动不少于二次。

3、致力于博物馆的发展,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,宣传博物馆文化。

4.协助博物馆组织临时展览、讲座、教育活动、文博研讨等工作。

五、入会手续

会员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本馆陈列宣教部科填写“博物馆之友”申请表。经过审核通过后将收到本馆颁发的“博物馆之友”证件。本馆在所有工作时间内接受入会申请。

六、博物馆人员职业道德

()为切实加强博物馆内部管理,规范工作秩序,严格办事程序,严明劳动纪律,提高工作效率,结合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
()忠诚党的文博事业,恪尽职守,爱岗敬业,努力创新,开拓进取:加强文物法律、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,树立勤奋好学、善于钻研和敢为天下先的创造精神,争做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文化工作者。

()热爱本职工作,增强文物保护意识和服务意识,努力探索新形式下文物工作的新规律、新方法和新举措,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。

()牢记使命,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紧迫感,努力征集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,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。

七、会员管理

1.“博物馆之友”拥有的会员证不可为营利使用,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,井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2.会员资格有效期为1年,从获得会员资格日起算,有效期满则需提出申请,经年审通过后可继续享有会员资格。